亂倫案父囚2年女獲緩刑 女求情指對父親有扭曲的愛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6/26 17:01

最後更新: 2017/06/26 17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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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歲女子於8年前安慰心情低落的父親,二人兩度發生關係。父女早前承認兩項亂倫罪,法官今判處父親入獄兩年,女兒則入獄14個月,但緩刑2年。辯方求情指,女被告對父親有扭曲的愛,於母親離開後,想取代母親角色照顧父親及家庭,且她成年後唯一的男性形象就是其父親,加上她處理社交問題欠佳及未能正常解決自己的性需要,無法分辨男女之愛及父女之愛等才犯案,但辯方強調女被告最需要的是幫助,而非入獄,希望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。

辯方另指,男被告對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後悔,並多次向子女道歉,而實際上他與子女關係良好,兩名子女亦已原諒他。報告顯示,男被告兒子是最大受害者,更因事件輟學,父親事後鼓勵他重返校園,他更因此決定留港支持兒子,及已簽署了器官捐贈卡。另外,兩名被告均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,重犯機會低。

法官考慮到男被告有同類案底,及與女被告年齡差距甚大等,最終判囚2年;而女被告沒有案底,雖然她於事件中採取主動,有一定罪責,但考慮到案件有特別情況,認為適合判處緩刑,最終判她入獄14個月,緩刑兩年。